一、彩禮返還的情形有哪些
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情況下,婚姻的締結并非自愿或是締結后卻發(fā)現(xiàn)無法相處,從而導致婚姻的很快解體,當然也有未進入婚姻就會產生糾紛的,在遇到這樣情況下,之前所有的經濟支出是否可以返回要回呢。本文就進行簡要闡述,這里主要對彩禮問題進行講述:
根據(jù)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意思就是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的,這是對于彩禮的原則性規(guī)定,大前提就是沒有締結婚姻,且已經給付了彩禮錢的情況。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已經履行了結婚的必經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關系,但是雙方并沒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況。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錢是結婚前所給予對方的財物,一般數(shù)目也比較大,此種情況是指在給付給對方彩禮錢后,導致了給付方無法生活的情況。
針對以上的條件,第一項是要在給付彩禮后,雙方締結婚姻前。而針對第二、三項的規(guī)定,是雙方已經存在了合法的婚姻關系,但是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彩禮返還訴訟時效有多長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未對該條適用訴訟時效問題作出規(guī)定,這就意味著,對于有關彩禮返還的權利的保護,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jù)《民法通則》規(guī)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有以下幾種情形:
1、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系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2、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3、同居關系的當事人給付彩禮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應從雙方分居之日起,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4、無效婚姻糾紛案件的當事人給付彩禮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應以申請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宣告婚姻關系無效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
5、可撤銷婚姻關系案件當事人給付彩禮一方請求對方返還的,應以申請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婚姻關系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