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同居
(一)同居,是指兩個人出于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現(xiàn)一般用于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系,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系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可以隨時出于當時人的意愿而終止關系。同居各方都沒有任何法律保障。
(二)還有一種是非法同居關系,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xù)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種同居行為。非法同居是一種違法行為,不受中國法律保護。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就屬于非法同居。
二、如何解除同居關系
在我國,同居受法律保護的成分是極為有限的。實踐中,法院處理同居關系引發(fā)的財產分割案件,通常會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一般而言,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不能證明為一方個人財產的,也按共同財產處理。起訴法院解除同居關系,法院受理與否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雙方無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擔心對方糾纏,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雙方協(xié)商解決;同居期間,自然免不了財產的混同,在分手時,自然也不會少了爭執(zhí)。對于“未婚同居”的雙方當事人來說,由于同居期間財產分割達不成一致意見,要求法院公裁,法院是受理的。
(二)同居期間兩人如果有了小孩,對于分手后孩子的撫養(yǎng)費爭議,法院也是受理的。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雙方是已婚者,即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另外,對于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yǎng)糾紛提起訴訟的,法院予以受理。
以上就是有關什么是同居以及如何解除同居關系這兩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能夠有所幫助。現(xiàn)實生活中,如果您遇到因同居而產生的相關問題或者是糾紛,尤其是同居期間財產和子女的相關問題,這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所以千萬不要用非法手段解決,要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梢晕新蓭煄椭?/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