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和丈夫感情不和,尤其是我懷孕之后,他常常不歸家?,F(xiàn)在孩子已經(jīng)四個月了,丈夫開始提出要離婚,我不同意。但后來他找了很多人來說服我,說如果同意離婚,他就給我和即將出生的孩子一大筆錢,否則以后就不再理我們了?,F(xiàn)在,我對他也很失望了,整天跟我吵架,我心理也萌生了想跟他離婚的想法。請問,如果我同意離婚,就可以離婚嗎?
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妻子懷孕了還能離婚嗎,誰能提出離婚這個問題。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從上述規(guī)定,我們可以知道,女方懷孕期可以離婚,但法院只受理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的離婚訴訟,但男方不可以在女方懷孕期間提出離婚,當且僅當法院認為確有必要的時候才會受理男方提出的離婚請求。
根據(jù)您的情況,您的丈夫在您懷孕四個月的時候向您提出離婚,是違反《婚姻法》規(guī)定的,法院也不會受理。
而您在之后對其感到失望而提出的離婚請求,法院則是可以依法受理的。
當然,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在您懷孕期間都有了離婚的想法,并且自愿達成了意思一致,對財產(chǎn)分割也無異議時,也可以協(xié)議離婚,這時只需要到當?shù)孛裾块T辦理離婚手續(xù)即可。
希望上述解答能夠幫助到您,有不詳盡或者有疑問的請來電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