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2009年結的婚,當時都是剛剛參加工作,沒有積蓄,雙方都是一般家庭,也提供不了資金,所以沒有買房。但是2011年有了孩子后,就決定買套房子穩(wěn)定住所。我的父母就把自己養(yǎng)老的錢拿出來讓我們買了房子,但是現(xiàn)在我們想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呢?
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有關婚后一方父母給子女買房,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的疑問。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婚后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對方無權請求分割該房產。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因此離婚時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給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
但是父母出資時明確表示是給自己的子女的,那就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不用進行房產分割。
離婚時財產分割是比較復雜的問題,為了減少您以后不必要的麻煩,條件允許的情況還是請律師辦理比較妥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