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定罪
(一)對“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理解
1、這是修訂刑法增加的內(nèi)容。“逃逸”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在實踐中肇事人逃逸的目的大多是想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數(shù)是怕受害方或者其他圍觀群眾因激憤對其進行報復、毆打等。
2、“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制。雖然有觀點認為:應當理解為逃離事故現(xiàn)場,在實踐中大多是這樣。但有的肇事人并未在肇事后立即逃離現(xiàn)場(有的是不可能逃跑),而是將傷者送至醫(y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
(二)對“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置受害人于不顧,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定罪,怎樣正確認定交通肇事罪是一個非常令人頭疼的問題,而交通肇事罪又是在實踐中發(fā)生頻率很高的罪名,各種可能性都有,所以還要多加防范。真碰上了,請一位有經(jīng)驗的刑辯律師或許是不錯的選擇。
二、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
(一)刑法對交通肇事罪的規(guī)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司法解釋對交通肇事罪的規(guī)定
1、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chǔ)上,對于構(gòu)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guān)于交通肇事罪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3、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
3、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4、“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5、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6、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xiàn)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7、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