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責險保險責任有哪些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第四條所列原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賠償的數額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二、投保三責險事項應注意
1、“第三者”的范圍: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及其財產和保險車輛上所有人員與財產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謂“所有人員”,即指車上的駕駛員、售票員、裝卸工、乘客、搭客等,這些人不屬于第三者,但下車后除駕駛員外,均可視為第三者。私人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屬成員都不屬于第三者。至于保險車輛上的財產,是指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所有或其代管的財產,這些財產均不屬于第三者責任。
2、保險車輛要求: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車輛種類不受限制,也就是說各種機動車輛或專業(yè)用途車輛均可投保,但無照駕駛汽車除外。保險車輛的使用包括車輛行駛和停放的過程。
3、碰撞責任歸屬:保險車輛與未保險車輛相撞,致使未保險車輛上的司機、乘客傷亡或車上裝載的貨物損壞,應屬第三者賠償責任。如果相撞雙方均屬保險責任,那么雙方的損失均按第三者責任險處理。保險車輛撞毀第三者的車輛或其它財產時,一般需經保險公司進行查勘、拍照、鑒定經濟損失價值后,才可以處理。
4、賠償限額:機動車輛保險的第三者責任一般不規(guī)定賠償限額。通常在發(fā)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保險公司按照出險地公安、交通部門的規(guī)定或賠償裁決,經保險公司核定后確定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