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調解需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調解所需證明材料包括由死者戶口所在地轄區(qū)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養(yǎng)關系證明。證明書中注明被扶養(yǎng)人與死者的關系、性別、年齡、工作單位等。參加調解的人須事先準備如下幾種證明材料:
(一)由死者戶口所在地轄區(qū)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養(yǎng)關系證明。證明書中注明被扶養(yǎng)人與死者的關系、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若被扶養(yǎng)人勞動能力的,需要有縣級以上醫(yī)院殘疾證明或者法醫(yī)證明,
(二)若死者直系親屬(指死者父、母、配偶)因不能前來處理,須定委托書委托其他人全權代表處理,并注明不、賠償款項由什么人(只能是一個人)領取,委托書須由當?shù)卣由w公章。
(三)死者及其家屬的戶口本及結婚證。
(四)參加事故處理的人員須有當?shù)卣騿挝唤榻B信,并帶齊本人身份證。
二、交通事故調解注意事項
1、對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損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
2、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當事人怎么辦,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xié)議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調解達成協(xié)議當事人不履行的,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4、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當事人是否有權提出的回避申請。對當事人認為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檢驗、鑒定人員需要回避的可以提出的回避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二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