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怎么認定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原則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認定交通事故的方法是:全面分析,綜合評斷。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步驟是:在調查清楚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全部情況和各個相關因素后,通過分析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和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確定當事人是否有責任,然后根據“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認定當事人應當承擔責任的具體比例。
1、因一方當事人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2、因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3、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4、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5、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雙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能收到什么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如下規(guī)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