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分擔
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的,按下列原則對當事各方的總損失進行調(diào)解:
(一)當事人負全部原因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二)當事人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三)當事人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四)當事人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限額內(nèi)予以賠償。超過交強險限額的部分,由承擔全部原因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
對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機動車一方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應(yīng)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70%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一方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應(yīng)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賠償責任;
(三)機動車一方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應(yīng)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30%賠償責任;
(四)機動車一方無原因責任的,應(yīng)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20%賠償責任。
無交強險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非機動車、行人一方無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
另外,對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閉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的賠償責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60%的賠償責任。
二、車禍中機動車無責要賠償嗎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損失超出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在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cè)艘呀?jīng)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情形下,按照下列規(guī)定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一)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以及其他封閉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按5%的賠償責任給予賠償,但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
(二)在其他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按10%的賠償責任給予賠償,但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