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者責任險的免責事項
保險車輛造成下列人身傷亡和財產(chǎn)損毀,不論法律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也不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chǎn)。
(2)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chǎn)。
(3)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chǎn)。
二、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
交通事故造成保險第三人損傷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劃分,根據(jù)被保險車輛駕駛?cè)顺袚鹿实闹饕熑巍⑼蓉熑?、次要責任、還是無責任,根據(jù)情況不同承擔以下賠償責任:
1、若被保險車輛駕駛?cè)顺袚鹿实闹饕熑?、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的,保險人在交強險責任范圍內(nèi)承擔100%的限額保險賠償責任;
2、若被保險車輛駕駛?cè)瞬怀袚鹿守熑蔚模kU人在交強險責任范圍內(nèi)承擔10%的限額保險賠償責任;
3、超過限額部分在商業(yè)第三險范圍內(nèi),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事故責任比例:被保險機動車方負主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70%;被保險機動車方負同等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50%;被保險機動車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30%。;被保險機動車不承擔事故責任的,不予賠償。
注意賠償不能超過保險金額,還要區(qū)分是否計免賠率。若不計免賠率則不免除保險人相應的賠償責任;若計免賠率則為負次要事故責任的免賠率為5%,負同等事故責任的免賠率為8%,負主要事故責任的免賠率為10%,負全部事故責任或單方肇事事故的免賠率為15%。
4、若還有不足以賠償部分,被保險車輛駕駛員或者保有人則按照責任比例予以賠償保險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