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如何申請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y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或者向當事人推薦鑒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工作應當由法醫(yī)進行;無法醫(yī)的,由處理交通事故的辦案人員進行;傷情復雜的,可以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員或者委托其他專業(yè)傷殘鑒定機構進行。
在有條件的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設立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委員會。
交通事故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可以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重新評定。重新評定的結論為最終結論。
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委托其他專業(yè)傷殘鑒定機構或者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重新評定。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時機怎么確定
鑒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的治療終結之時,或確因損傷所致并發(fā)癥的治療終結之時為準。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可以在訴前委托律師事務所代理傷殘鑒定。
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y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后病理變化經臨床治療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并維持穩(wěn)定的時期。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委托律師事務所向有傷殘鑒定資質的法醫(yī)中心申請,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損傷程度不一、身體素質不一、年齡大小不一、配合治療情況不一,導致受害人恢復情況有好有壞、住院時間有長有短。
受害人申請傷殘鑒定的,一般以三個月為限;病情嚴重的或需要做二次手術的,一般需要病情相對穩(wěn)定或做完二次手術后申請傷殘鑒定。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如何申請”以及“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時機怎么確定”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直接關系著當事人能不能獲得傷殘賠償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能獲得這些賠償的數額大小。而且不同的傷殘鑒定機構對傷殘鑒定標準的具體把握各有不同。在交通事故中因傷致殘的,最好委托專業(yè)交通事故律師代為申請傷殘鑒定。律師常年從事這類工作,對鑒定機構更加熟悉,知道怎么做對您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