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違章致乘客死亡
2005年3月某日,出租車司機萬愛華將自己的出租車??吭诠卉囌菊袛埳?。期間,有多輛公交車經(jīng)停該車站,萬愛華均不讓道。公交車只好靠前或靠后停車,讓在車站等候的乘客上車。某路公交車準備進站,司機李陽見公交車站的停車位被萬愛華占用,只好減速,準備將車停于出租車的后面。站牌下候車的乘客見到公交車進站,一擁而上,奔向該公交車。李陽見狀,將車向前驅動,打算將車停在出租車的左前側。已經(jīng)跑出一段距離的乘客見狀,又向回跑。乘客于建國由于上車心切,沒有注意安全,在追車的過程中,被旁邊的乘客擠倒,摔倒在公交車右側后車輪下,被碾軋致死。這起交通事故應該怎樣處理呢?誰來承擔這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責任呢?
萬愛華提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自己雖然有過錯,但其違法停放車輛的行為并不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唯一原因。此次交通事故是在出租車、公交車和乘車人三方的共同過錯下發(fā)生的。其中,公交車在進站的過程中改變停車意圖,一開始打算將車停于出租車的后面,后又將車前驅,試圖將車停于出租車的左前方,是造成站點上的候車人蜂擁追車的直接原因。公交車司機李陽在面對人群時非但不減速,反而駕車迎人群而上,沒有盡到機動車駕駛人確保安全的義務,導致了于建國被軋致死的后果。此次交通事故,應當由公交車司機李陽承擔主要責任,自己承擔次要責任。乘客于建國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登車心切,在追車的過程中,不注意自身的安全,也有一定的過錯,因此機動車一方的責任可以適當減輕。
李陽提出,個體出租車司機萬愛華應當承擔全部責任。理由是:萬愛華公然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占用公交車站點,招攬生意,妨礙公交車進站載客,以致公交車進站時無法正常停放,乘客追車,造成了于建國被軋致死的嚴重的交通事故。公交車雖然是直接的致害車輛,但其本身沒有過錯。因為公交車無法正常進站是出租車擠占站點造成的。公交車司機的處置是通常情況下習慣采取的措施,并無不當。
于建國的家屬提出,乘車人于建國無明顯的過錯,其追逐公交車的行為同樣是由于出租車占用公交車站點造成的。所以,于建國對此次事故不應當承擔責任。出租車一方與公交車一方過錯相當,應當承擔同等責任。
出租車與公交車負同等責任
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出租車一方與公交車一方過錯相當,應當承擔同等責任。乘客于建國雖然也有過錯,但因機動車違章在先,不能以此為由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出租車與公交車兩方對交通事故負有重大過錯,其交通違法行為是導致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不能以死者于建國也有一定過錯為由要求減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