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乘車人中途下車后發(fā)生事故
趙子龍乘座被告某運輸公司的客車回湖南省永州市道縣。當日中午被告謝文東駕駛該車行駛至廣東省連州市境內(nèi),中途停車吃午飯,飯后趙子龍沒有繼續(xù)乘坐該車,被告謝文東直接開車回道縣。當日下午六時許,趙子龍從連州市民江路公路局宿舍墜樓身亡。事后,被告謝文東支付了四原告20 000元。2011年2月18日,被告某運輸公司在被告某保險公司投保了客車的商業(yè)險,每人賠償限額為50萬元。保險期限為2011年4月4日到2012年4月3日。因就賠償事宜未達成協(xié)議,原告認為被告某運輸公司未能將原告方親屬按時安全運輸?shù)侥康牡氐揽h,致使趙子龍中途死亡,是一違約行為,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賠償義務,同時,被告謝文東系該車駕駛員,有重大過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告某保險公司承保了該車的保險責任,應當在承保范圍內(nèi)承擔責任。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二、司機、保險公司是應賠償
本文認為,被告某保險公司法應當承擔一定的保險賠償責任,被告某運輸公司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受害人趙子龍自己有過錯,應當承擔主要的責任。
(一)首先要界定趙子龍在客車停車就餐的時間是屬于車內(nèi)還是車外。該案從表面現(xiàn)象上看,客車已經(jīng)停車,旅客已經(jīng)全部下車,屬于在車外。但是,本案的實際情況是,趙子龍乘坐被告某運輸公司的粵T15149號客車是從廣東中山市坐車回到縣,當車輛行駛至廣東省連州市境內(nèi)時中途停車吃午飯,為了乘客的身體健康與財產(chǎn)安全,在吃飯的時間內(nèi)是要求全部的司乘人員下車,并關(guān)閉車門的。因此,乘客按照車輛管理人員的要求到達指定的地方,應當視同客運車輛范圍的延伸,屬于車內(nèi)。
(二)趙子龍沒有上車是屬于被告某運輸公司漏客行為還是死者趙子龍自為行為,即自己不愿意坐車。從本案的客觀情況看,死者趙子龍下車時,其行李均是放在車上的,說明死者趙子龍是要繼續(xù)坐車回道縣的,應屬于被告某運輸公司漏客行為。
(三)被告某保險公司是否應當承擔保險責任,被告某運輸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責任有多大?從本案的基本事實看出,受害人趙子龍是按照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所有乘客全部下車,按照車輛管理人員指定的地方吃飯,應當視同客運車輛范圍的延伸,應當享受該車輛所固有的保險利益。趙子龍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指令,下車就餐,其人身的安全應當視同在車輛內(nèi)獲得保險利益。由于被告某運輸公司的漏客,致使趙子龍不能正常的到達目的地,而間接的造成了死亡的后果。被告某運輸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由于趙子龍的死亡,不存在故意,且應視同車輛范圍內(nèi)發(fā)生的,屬于保險內(nèi)。被告某運輸公司的車輛在被告某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商業(yè)險50萬元,其所應承擔的損失均在承保責任范圍內(nèi),應由被告某公司承擔。但是,本案中,趙子龍的死亡與漏客行為關(guān)聯(lián)不是很大,趙子龍對自己的死亡后果負主要責任,保險公司負次要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