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是什么
(一)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二)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三)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四)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guī)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五)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fā)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六)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fā)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發(fā)生交通事故如何賠償
(一)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
報賠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妥善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路面事故同時還要報請交通部門處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在樹或墻上),應出具證明材料。
車輛受損的,對車輛定損,估算合理費用,并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xù),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對第三者責任的索賠,還應由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依法確定,并依據投保金額予以賠付。對于保戶與第三者私下談定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可拒絕賠付。
(二)全部損失的賠付
(1)保險車輛發(fā)生全部損失后,如果保險金額等于或低于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
(2)保險車輛發(fā)生全損后,如果保險金額高于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
(三)部分損失的賠付
(1)保險車輛局部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于出險的實際價值,發(fā)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于承保的實際價值,發(fā)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2)保險車輛損失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以上是關于“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是什么”以及“發(fā)生交通事故如何賠償”等問題的答案,如果您還不清楚的話,不妨問問專業(yè)的律所,也可請律師幫您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