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恐怖車貼對付遠光燈
成都商報訊,近期,一些恐怖車貼被拿來應對濫用遠光燈等不文明行車行為,交警部門監(jiān)控顯示,有車主把臉色煞白、吐著鮮紅舌頭的鬼臉等恐怖車貼貼在汽車后擋風玻璃上。夜間行車遇到對方車輛亂用遠光燈是件非常令人煩心的事,遠光燈會讓對車司機短時間內(nèi)瞬間失明,嚴重影響其他車輛司機的視線,于是,有些司機就在后擋風玻璃上貼恐怖車貼來應對濫用遠光燈等不文明行車行為,一旦后方車輛使用遠光燈,鬼臉能嚇人一跳。
車貼釀事故前車司機或擔責
濟南市天橋交警大隊民警說:“這種情況不僅影響駕駛人安全視線,也會驚嚇到后車駕駛人,嚴重者可能釀成事故?!睋?jù)介紹,在車輛后擋風玻璃上貼恐怖車貼并不合法,如果后車司機受到驚嚇釀成事故,前車司機甚至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guī)定,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nèi)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交警可對當事司機處以20元到200元的罰款。
根據(jù)《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十六條第二款,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濟南交警表示,目前濟南對使用恐怖車貼且影響安全駕駛的司機罰款100元、不記分。也希望廣大司機盡量合理利用遠光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