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稱被撞者"碰瓷"
2月12日晚,安徽太和縣一奧迪女司機撞擊電動車后,下車腳踩踢打騎車人,并質問對方“不要裝,想要多少錢”后棄車逃逸。2月15日,澎湃新聞從安徽省阜陽市太和交警大隊證實,女司機因交通肇事逃逸和毆打他人,被依法處以拘留20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事發(fā)現(xiàn)場視頻顯示,白色奧迪車前臉受損,旁邊一輛電動車,騎車男子躺在地上;奧迪女子對男子喊,“你有病嗎?”,男子回應“我哪里有病,你撞到我了”。女子問,“你要多少錢?”,男子稱,“不是錢不錢的事”;接著,女子抬腳踩向男子胸口,又腳踢男子頭部。發(fā)視頻者稱,奧迪女司機撞倒騎車男子后,認為男子系“碰瓷”。
將其毆打后逃逸被拘
2月13日深夜,阜陽市太和交警大隊官方微博@太和交警在線 發(fā)布初步案情通報稱:2017年2月12日21時19分許,號牌為浙GVF667的小型客車沿太和縣“健康路”由西向東行駛至“細陽路”路口時,與同方向行駛的一電動二輪車追尾相撞,造成騎車人張先生受傷,兩車受損。事故發(fā)生后,肇事司機(女性)下車對電動車騎車人張先生進行毆打后棄車逃逸。
通報顯示,太和縣交管大隊事故中隊接警后趕到事故現(xiàn)場,展開勘查取證,調取肇事車輛信息并責成肇事逃逸嫌疑人接受事故調查處理。當晚,肇事嫌疑人失聯(lián)。2月13日上午,民警再次到肇事車主住處及其經營的服裝店進行調查,尋人未果。民警就近張貼敦促肇事嫌疑人盡快投案的書面通知。2月13日晚,肇事逃逸嫌疑人撥打110稱向公安機關投案。20時35分,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某到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投案。
法律知識普及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xiàn)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xiàn)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xiàn)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y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tǒng)備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jié)。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法邦網在此提醒各位司機,生命誠可貴,開車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