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飆車出事故
事故發(fā)生在2013年6月,兩個年輕人相約在上海某路段飆車。在飆車途中,兩人駕駛的車輛發(fā)生碰擦,失控后與行道樹發(fā)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兩名肇事人及一位乘坐在副駕駛的朋友受傷,而另一位坐在副駕駛的朋友當場死亡。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名肇事司機所駕駛的車輛并非為他本人所有,在事發(fā)后,車主即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請求,要求保險公司賠償車輛損失。然而,保險公司認為,該事故因飆車引發(fā),屬于故意犯罪,遂拒絕理賠。在理賠請求被拒后,車主于2014年6月訴至法院,要求保險公司理賠車輛損失及物損評估費用10萬余元。
法院審理:法院判定保險公司免賠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保險事故發(fā)生原因為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員的飆車行為,此種行為系該駕駛員有意為之的不必要行為,屬故意導致保險事故。最終法院判定保險公司免賠。
律師說法:飆車出事故保險應否理賠
需要保險消費者格外注意的是,購買保險后并不是所有損失都“想賠就能賠”的,除了上述因為飆車行為導致無法進行車損險理賠的案例之外,還有一些行為也會導致消費者無法理賠,保險公司不會為客戶的“任性”埋單。而作為消費者,保險合同中的“除外責任”更是需要牢記在心。保險專家提醒市民,不少保單的保障期限長達數(shù)年、甚至超過十年,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nèi)這份保單都是消費者的風險保障,因此弄清楚哪些情形不能理賠非常有必要,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權(quán)益,同時也避免了糾紛。
“尤其像是車損險,其名稱似乎給人只要車輛出現(xiàn)損傷都能理賠的印象,實則不然。一般來說,當車輛發(fā)生自燃、玻璃破碎時,車損險都不會理賠,這些情況保險公司都有單獨的險種來承保,需要車主額外購買”,對于容易混淆的車險保障范圍,仍以車損險為例,由于車輛本身質(zhì)量問題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均不負責賠償,如發(fā)動車時因其內(nèi)部原因發(fā)生爆炸或爆裂、輪胎爆炸等;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等發(fā)生問題造成的火災等。此外,在車險理賠問題上,酒駕造成的事故保險公司同樣不賠。
如今酒駕已經(jīng)入刑,直接與違法行為畫上等號,而即使在未入刑之前,酒駕、醉駕行為也屬于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這在《保險法》、《道路安全法》中都有據(jù)可依。如果連酒駕造成的損失都理賠,其實是在一定程度上縱容酒駕行為。
以上就是飆車出事故,保險公司應否理賠的案例介紹,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咨詢交通方面的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