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發(fā)生交通事故,申請各項費用
原告趙某駕駛摩托車被被告李某駕駛的火車碰撞,原告受重傷。經(jīng)過交警大隊對事故作出認定,認定被告李某負全部責任,原告趙某無責任。被告李某的車輛交強險投保在被告某某保險公司。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原告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有治療費、住院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傷殘鑒定費、精神撫慰金、原告妻子的誤工損失和精神損失。被告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范圍內(nèi)賠償原告的各項損失,其余由被告李某賠償。
法院判決:被告保險公司在保險范圍內(nèi)賠償原告各項費用,被告李某賠償原告費用,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訴求。
經(jīng)審理查明,2011年11月15日10時05分,被告李某駕駛的貨車與原告駕駛的摩托車相撞,造成原告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隊對事故作出認定,被告李某負全部責任,原告趙某無責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八條、第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之規(guī)定,判決被告保險公司在保險范圍內(nèi)賠償原告各項費用,被告李某賠償原告費用,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訴求。
律師說法:受害者可以申請哪些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shù)脑瓌t。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xù)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xiàn)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guī)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可賠償項目規(guī)定包括:醫(y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yǎng)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后續(xù)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鑒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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