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賠償怎么調解?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不是損害賠償的必經階段,只有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當事人在申請中對檢驗、鑒定或者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調解。
二、交通事故調解期限是多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guī)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 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 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 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