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輛保險有些什么險種
根據(jù)保障的責任范圍,車輛保險分為基本險和附加險,基本險是指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它們各自還有附加險:全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新增加設備損失險是車身損失險的附加險,必須先投保車輛損失險后才能投保這幾個附加險;車上責任險、無過錯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是第三者責任險的附加險,必須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后才能投保這幾個附加險;投保不計免賠特約險,必須先同時投保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主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險全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新增加設備損失險車上責任險、無過錯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不計免賠特約險。
當然在這個列表中是比較常見的車險險種,車險改革后,各家公司自主設定車險條款費率,不同公司、不同地區(qū)的車險產(chǎn)品都不盡相同。如果您要投保車險還是要根據(jù)實際情況來選擇保險公司和車險產(chǎn)品。
二、保險糾紛有哪些處理方式
保險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因保險責任歸屬、賠償金額的多少發(fā)生爭議,應采用適當方式,公平合理地處理。按照慣例,對保險業(yè)務中發(fā)生的爭議,可采用協(xié)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訴訟三種方式來處理:
1. 協(xié)商和解
在爭議發(fā)生后,雙方應實事求是有誠意的進行磋商,彼此作出讓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xié)議。協(xié)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兩種方法。自行和解即沒有第三者介入,雙方當事人直接進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從中調停,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
2. 仲裁
仲裁是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fā)生之前或之后達成書面協(xié)議,愿意把他們之間的爭議交給雙方都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裁決,仲裁員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調解員的身份對雙方爭議作出裁決。如果仲裁裁決后,保險人拒不履行裁決,可以向仲裁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申請強制執(zhí)行。
3. 訴訟
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訴訟程序,對于保險糾紛予以審查,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作出判決或裁定。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力,當事人必須予以執(zhí)行。 此種方式現(xiàn)為絕大部分保險糾紛的解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