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調解程序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2、聽取當事人各方的請求;
3、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4、計算損害賠償?shù)臄?shù)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shù)臉藴拾凑铡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執(zhí)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5、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二、交通事故調解終止的情形
1.在調解期間有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
2.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的;
3.一方當事人調解過程中退出調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