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輛保險有些什么險種
主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險全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新增加設備損失險車上責任險、無過錯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不計免賠特約險。
二、保險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保險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因保險責任歸屬、賠償金額的多少發(fā)生爭議,應采用適當方式,公平合理地處理。按照慣例,對保險業(yè)務中發(fā)生的爭議,可采用協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訴訟三種方式來處理:
1. 協商和解
在爭議發(fā)生后,雙方應實事求是有誠意的進行磋商,彼此作出讓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協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兩種方法。自行和解即沒有第三者介入,雙方當事人直接進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從中調停,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2. 仲裁
仲裁是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fā)生之前或之后達成書面協議,愿意把他們之間的爭議交給雙方都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裁決,仲裁員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調解員的身份對雙方爭議作出裁決。如果仲裁裁決后,保險人拒不履行裁決,可以向仲裁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申請強制執(zhí)行。
3. 訴訟
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訴訟程序,對于保險糾紛予以審查,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作出判決或裁定。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力,當事人必須予以執(zhí)行。 此種方式現為絕大部分保險糾紛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