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車撞人是交通事故嗎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的事件。
構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事故必須是車輛造成的,其中至少一方是車輛。這里所指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事故必須是發(fā)生在交通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場所、公共停車場等供車輛、行人通行或作為公眾交通使用的地方。事故必須有損害人體或造成財產(chǎn)損失。交通事故以有交通違章行為為前提,并且行為人主觀上只能是過失。
二.交通事故車輛定損的法律依據(jù)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三條檢驗、鑒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或者當事人委托的,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評估。檢驗、鑒定、評估結果確定后,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鑒定、評估人簽名并加蓋機構印章。
2、《國家計委價格司關于“事故車輛定損”是否屬于“價格行為”有關問題的復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