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強險中的機動車指哪些車輛
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下稱《條例》)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下稱《條款》)中沒有明文規(guī)定。由于《條例》和《條款》都是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稱《道交法》)制訂的,因此,從普通人的角度看,交強險中的“機動車”一詞的含義與《道交法》中“機動車”的含義是一致的,交強險中的“機動車”范圍與《道交法》中的“機動車”范圍亦同。但是,從應(yīng)然的角度看,交強險中的“機動車”范圍真的與《道交法》中的“機動車”范圍一致嗎?
二.什么是商業(yè)險
第三者商業(yè)責任險的含義是指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cè)藛T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直接損毀,依法應(yīng)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jīng)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自從交強險出臺后,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可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建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shè)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006年3月28日頒布、同年7月1日施行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正式確立了交強險和商業(yè)險的法律地位,也為公開、公正、公平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提供了法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