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法醫(yī)鑒定應注意什么
公民申請法醫(yī)鑒定,首先應向有關的公安、司法機關提交鑒定申請。該部門經審查符合鑒定條件的,可指派或者聘請法醫(yī)鑒定部門的專業(yè)法醫(yī)師或醫(yī)師對法醫(yī)學方面的問題進行鑒定。進行鑒定時,受傷當事人一般應到場,并提供相關的傷情資料,包括影像學報告、X光片、CT片、致傷物、照片、證人證言等。
申請法醫(yī)鑒定應注意以下幾點:
1、當事人應與鑒定人員積極配合,主動提供相關的傷情資料、物證和檢材,如實接受鑒定人員的詢問、調查和檢驗。
2、在鑒定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如提供偽證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3、當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醫(yī)鑒定書的內容,否則該鑒定書無效。
4、如果對法醫(yī)鑒定的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由雙方共同認可或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指定的鑒定部門重新進行鑒定。5、鑒定結束后,當事人應對返還的有關材料、物證、檢材妥善保管,以備后用。
二、如何防止虛假法醫(yī)鑒定
在現實中,會不會有“人情鑒定”的現象發(fā)生呢?在競爭的情況下,如果鑒定機構迎合當事人出具虛假鑒定,又該如何防止了?
對此,警方和有關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的負責人均表示,目前國家對出具虛假檢驗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明確處罰措施,而且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為維護自己的品牌和聲譽,勢必在服務上、在鑒定報告的公正、公平、合法上下一番工夫。
而據了解,按照全國人大今年2月份通過的《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明確規(guī)定,鑒定人或者鑒定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或者因嚴重不負責任給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省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停止從事司法鑒定業(yè)務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撤銷登記。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