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的索賠對象有哪些
確定由誰來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確定損害賠償責任主體是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在一般情況下向下列人員索賠:
(1)車主
一般而言,機動車肇事,便由機動車輛所有人為交通事故主體對受害人進行賠償。機動車所有人,即對車輛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的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購買機動車使用必須辦理車輛登記,以便于日常管理。所以通過來說,車主就是交通登記機關所登記車主,但實際中因為車主個人原因或者過戶不及時等,也存在登記車主和實際車主不一致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由誰來作為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責任人。在此后會進行分析。
(2)肇事者
在車主與機動車輛駕駛人一致的情況下,交通事故發(fā)生時,如果責任在機動車,肇事者也即是車主是賠償義務人。但現實中,車主和機動車駕駛人分離的情況比比皆是,在這種情況下,肇事者通常要對自己造成交通事故的行為負責,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
(3)保險公司
當被保險人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時,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投保范圍內對受害人予以賠償,被保險人在該范圍內的賠償責任得以免除。發(fā)生保險事故后,保險公司應該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給付賠償金,事故的受害人取得對保險公司的直接請求權,保險公司有義務直接對受害人給付賠償金。
二、交通事故中的索賠費用有哪些
(1)交通事故致人受傷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傷但還未達到致殘的程度,那么傷者可以索賠的項目有7項: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yǎng)費。
(2)交通事故致殘的因交通事故致殘,除第一條的各項費用外,還可以索要以下賠償項目有6項: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等。
(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以下6項費用: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
另外,以上三種情況,受害人或死者的近親屬都可以向賠償義務人索要精神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