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所謂交通肇事罪是指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違反規(guī)章制度,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行為。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及特征: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交通肇事罪在《刑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關于犯罪、刑事責任的規(guī)定: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駕駛員肇事逃逸車主要負責嗎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規(guī)定,“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但是,機動車駕駛員在執(zhí)行職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备鶕緱l的規(guī)定,駕駛員肇事,車主在特定的情況下也要擔責,律師把駕駛員肇事,車主擔責的幾種情況進行歸納,以供參考:
肇事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本人負責賠償。
肇事駕駛員并非車主,車主是駕駛員的雇主,比如運輸公司司機,出租汽車司機等。雖然駕駛員是實際控制車輛的人,但是受雇傭合同的指派,為了雇主的利益工作,如果雇員在履行職務行為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雇員故意或者存在重大過錯的,雇主在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雇員追償。所以受害人可以向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要求賠償,如果交通事故是駕駛員違章造成的,車主在先行賠償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
駕駛員并非車主,車主為雇主的,駕駛員發(fā)生交通事故,但是并非履行職務過程中發(fā)生,而是在辦私事時候發(fā)生交通事故。如使用單位車輛接送子女上下學途中,幫自己拉裝修建材等。駕駛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暫時無力賠償的,應由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先行賠付,再向駕駛員追償。
車輛借給他人使用,無論有償(出租),還是無償(借用),車主和駕駛員之間不存在執(zhí)行職務關系,借用車輛發(fā)生事故時,由駕駛員與受益人為共同被告,負責賠償責任。車輛被借用后,借用人未經過原車主同意又轉接他人的,他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車主、借用人和轉借中的使用人一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車主承擔責任后可以向借用人和實際使用人追償。
肇事車輛在被承包期間發(fā)生交通事故,車主和承包、承租人應共同承擔賠償責任。違法轉包的,車主、車輛營運承包人、以及轉包中的承包人、駕駛員一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車主入股不同意轉包的,承擔責任后可以向非法轉包的承包人追償,也可以向肇事司機和非法轉包中的承包人追償。
如果車主是被動的被人使用自己的車輛,比如車輛被盜竊,被搶,被偷開,出于車主意志之外,導致車輛被不該拿到的人控制,擅自駕駛車輛的,車主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