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的處理步驟
(一)現場勘查
1、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F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后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
(二)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舉行聽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后,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布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席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三)處罰
1、責任認定發(fā)生法律效力后,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布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完善處罰的相關手續(xù)。
6、執(zhí)行處罰。
(四)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組織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進行賠償調解。調解次數最多為二次。
3、調解成功后,制作《調解書》,并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必須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搶救費不足怎么辦
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或者司機沒有足夠的搶救費用,醫(yī)療機構也必須救治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同時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支付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先行墊付。
交通警察對現場勘查完畢后,要求當事人在事故現場圖上簽字時,當事人應當怎么辦?
交通事故現場圖是交通警察對事故現場的記錄,事故當事人接到警察要求其簽字確認后,首先要核對現場圖與事故現場是否一致,對于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警察解釋,如果認為現場圖與事故現場不一致的,可以要求警察進行復核,對于復核無誤的,當事人應當在現場圖上簽字確認。
如果當事人無理由拒絕簽字,交通警察可以在現場圖上記錄當事人決絕簽字。本現場圖依然存在證據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