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遲到出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結合上述第六款,可以看出,要認定是否構成工傷,主要是看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是否負主要責任,如果不是負主要責任,則可以認定為工傷。雖然不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之內,但是只要事故傷害與工作有關,畢竟是在去上班的途中,是因履行職務或者業(yè)務的原因而發(fā)生,所以也構成工傷。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何時做
交通事故傷殘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I級(100%)到第×級(10%),每級相差10%。
1、傷殘鑒定時間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fā)癥治療終結為準。
2、傷殘鑒定部門一般不接受個人委托,因此可申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律師事務所委托鑒定。
關于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鑒定時機,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規(guī)定是自受到傷害之日起6個月,也有的是3個月,也有的規(guī)定1年,有的甚至更長。鑒于人身傷害的起訴時效為1年,并且起算點為: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fā)現(xiàn),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這樣,就導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傷害后如果在1年后經鑒定沒有傷殘的,可能出現(xiàn)“權利睡眠”之爭,有的因為大意而過了訴訟時效。因此,為了得到更好地賠償,建議委托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