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訴訟的有效時限
交通事故訴訟的有效時限一般為多久?傷殘鑒定要怎樣做?賠償范圍又是怎樣的?本文通過交通事故訴訟的各種要件,講解了交通事故訴訟的有效時限。
1、時效為1年;
2、傷殘鑒定由公安機關或受訴法院委托相關鑒定部門鑒定;
3、由當事人向法院或公安機關交警部門申請,然后在委托司法部指定的鑒定機構鑒定;
4、賠償范圍: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住宿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營養(yǎng)費等;
5。受害人提起訴訟應注意收集、保留和提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及與上述賠償項目相關的證據(jù)材料。
二、交通事故的管轄權歸誰
交通事故是我國較為常見的侵權行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屬于民事侵權賠償,根據(jù)侵權行為訴訟原則確定管轄地,同時這個問題又涉及民事訴訟法中管轄問題,司法實踐中,因不同地區(qū)的賠償標準不同,造成經(jīng)訴訟所獲得的賠償金額也不同,因此,交通事故賠償?shù)漠斒氯送鶉@管轄權進行爭辯。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事故發(fā)生地、車輛最先到達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當然,一般是向基層法院起訴。
被告住所地的確定視被告而定。如被告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其住所地為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如被告為公民的,其住所地為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經(jīng)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jīng)常居住地視為住所地。所謂經(jīng)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yī)的地方除外。
總結以上內容,交通事故的管轄權可以經(jīng)選擇而確定,可以是侵權行為地,也可以是被告住所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