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責任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由于過錯或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的時間,發(fā)生交通事故,就必然產(chǎn)生事故責任問題。
所謂交通事故責任是指,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根據(jù)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否具有交通違法行為、其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后果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guān)系等客觀情況而認定的當事人的過錯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通常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
(一)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只有一方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以及過錯與交通事故有作用,影響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及其后果,該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就是全部責任。交通事故當事人行為以及過錯與交通事故沒有作用,不影響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及其后果,該交通事故當事人就無責任。
(二)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交通事故當事人有兩方以上的行為以及過錯與交通事故有影響,但是有一方當事人的行為以及過錯對交通事故的影響最大,且超過了其他各方共同影響之和,那么對交通事故影響最大的那方當事人的責任就是主要責任,其他當事人的責任就是次要責任。
二、哪些情形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負全責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當事人無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負事故全部責任。
1、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違反信號燈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駛與對向來車發(fā)生交通事故;
3、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追尾碰撞前車;
4、倒車或溜車時與其他車輛發(fā)生碰刮;
5、機動車變更車道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
6、機動車超越前方正在正常轉(zhuǎn)彎、掉頭或超車的車輛;
7、機動車駛?cè)敕菣C動車道刮撞正常行駛的非機動車;
8、機動車違反裝載規(guī)定,因貨物超長、超寬、超高造成交通事故;
9、機動車因裝載的貨物遺灑、飄散導致交通事故;
10、開關(guān)車門時造成交通事故;
11、其他單方過錯行為造成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