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和解處理的好處是什么
交通事故后,我們經(jīng)常碰到一些病人或者家屬,一見面就表明態(tài)度:我們想和解,不需要你們律師來打官司。甚至還有的當事人打電話咨詢“我想找對方和解,對方一直不接我的電話,你們有沒有辦法要求對方和解?”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面對賠償問題,我們首先考慮的如何訴訟,只有特定的條件下,我們才可以考慮是否“和解”。
“和解”的好處是:快,一次性了結(jié)。弊端是:錢少,無精神損害撫慰金,無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殘疾賠償金按戶口所在地的城鎮(zhèn)或農(nóng)村標準賠償。另外,和解如傷殘有遺留問題,則沒法再解決。如:我們有個當事人傷者,農(nóng)村戶口,和解時傷殘為單癱,傷殘級別6級,和解金額為人民幣8萬元。傷者拿到8萬元賠償款后第三天,不慎在解手時摔傷,由單癱變成偏癱,由生活能自理變更需要部分護理。傷者重新住院治療,并很快花光原來的和解金額8萬元,最后要車方再拿錢時,車方拿出和解協(xié)議,上面明確寫明,大家(車方與傷者)從此債權(quán)、債務(wù)兩清,互不相欠。傷者后悔不已,最后因無錢治療黯然出院。
二、交通事故哪些情況下可以和解
交通事故后,我們的建議是:如果你的傷很輕,且小孩也滿18歲,沒有老人要負擔(dān),經(jīng)濟條件還過得去,和解不失為一項好的選擇。因為對你而言,少幾千多幾千,意義不大。
如果你的傷很重,上有老,下有小,我們認為通過訴訟比較有保障,原因:一,很多賠償款項是由保險公司支付的,不必擔(dān)心拿不到錢;二,萬一留下后遺癥,將來還可以繼續(xù)找他;三,一般通過訴訟所獲得的賠償額比和解所獲得的賠償額高得多,至少在數(shù)萬至數(shù)倍之間。
在和解問題上,我們還需要提醒傷者的是:簽字時你一定要拿到錢,否則,不要亂簽字。我們看到太多簽字了只拿很少錢的情況。我們看到更多的是在交警大隊或保險公司和解時,未要求保險公司將賠償款劃入傷者賬戶,最后只能是“一場車禍塵與土,空悲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