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方法
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
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guī)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于交通事故。
2、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shù)?,兩方負同等責任?/p>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交通違章行為在事故發(fā)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據(jù)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來判定的,而路權原則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根本原則。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程序
1、違反各行其道規(guī)定的;
2、違反讓行規(guī)定的;
3、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他規(guī)定的;
4、違反交通安全原則的。
二、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根據(jù)本條的規(guī)定,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主要有三個標準:
1、事故當事人行為與事故發(fā)生之間有無因果關系。認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首先要看行為人的行為和事故的發(fā)生和損害之間有沒有因果關系,如果沒有因果關系,即使行為人的行為屬于嚴重違法行為,也不應有事故責任。如當事人無證駕駛,但在道路上嚴格遵守了通行的規(guī)則,在道路上正常行駛,但被后車追尾。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無證駕駛的行為就與事故發(fā)生之間沒有因果,無證駕駛的前車當事人就沒有責任,而應當認定后車的全部責任。
2、事故當事人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對事故發(fā)生原因力的大小。原因力是指在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共同原因中,每一個原因對于損害結果發(fā)生或者擴大所發(fā)揮的作用力。
3、當事人過錯的程度。在因果關系確定以后,對當事人的責任比例的確定,主要是根據(jù)當事人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的。在雙方或者多方事故當事人都有過錯的場合,例如:機動車超速行駛,而被撞的行人則闖紅燈,這就面臨了一個對當事人各方的過錯進行比較的問題。比較過錯又稱為過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權行為法上的一項重要的責任確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