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撫慰金有啥?
(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當自然人的身體、健康、生命權受到損害,除應當賠償其財產上的損害以外,對其本人或親屬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創(chuàng)傷給予一定數額的金錢予以撫慰的制度。
就人身損害而言,撫慰金適用于三個方面:一是對身體權侵害造成精神痛苦的;二是對健康權損害造成精神痛苦的;三是侵害生命權對其近親屬的救濟。上述三種情況,撫慰金請求權由權利人專有行使,均為專屬權利。
(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方式
1、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2、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3、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三)性質:
精神損害撫慰金屬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范疇。(第17條第三款規(guī)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比缓笤诘?9條規(guī)定了死亡賠償金的具體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
二、交通事故撫慰金有啥標準?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決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應堅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則,防止將當事人的期望值拉得過高。數額原則上控制在5萬元以內,最高不超過10萬元,有特殊情況需要超過5萬元的,應報審委會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