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擅自駕駛他人車輛出事故誰賠?
所謂擅自駕駛,是指未經所有人同意擅自駕駛他人車輛。所謂擅自駕駛,是指未經所有人或者實際管理人同意,擅自駕駛他人車輛的行為。擅自駕駛他人車輛造成交通事故的,因為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實際保管人對車輛已經失去控制,且駕駛人駕駛車輛未經同意,甚至對其擅自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根本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要求所有人或者實際管理人承擔責任顯然不合理,也不合法。在這種情況下,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實際保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對車輛的管理上存在重大瑕疵,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和擅自駕駛人都應該作為民事賠償責任主體。
擅自駕駛情形有兩種,一種是存在雇傭關系的擅自駕駛,比如雇員擅自駕駛雇主的車輛,公司職員擅自駕駛公司的車輛等。另一種是不存在雇傭關系的其他人擅自駕駛他人車輛,在前一種情形下,公司職員或雇員主觀上雖然屬于擅自私用駕駛,但該機動車的所有人或保管人除非出現(xiàn)管理上的瑕疵,否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被盜車輛發(fā)生事故誰賠?
未經車輛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所有的車輛,其客觀表現(xiàn)與盜車相似,因而應與盜車致交通事故者適用同樣的規(guī)則處理,即應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盜機動車輛肇事后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1999年6月25日 法釋[1999]13號)處理,由擅自駕駛者或盜車人承擔機動車交通事故的無過錯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