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包括什么
投了保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在限額內予以賠償。汽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1、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1)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2) 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3)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2、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1)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2)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二、交強險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
《強制保險條例》第22條規(guī)定了保險公司的三種免責情形和免責的范圍,即不論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可在搶救費用和受害人的財產損失兩方面主張免責。
交強險的免責為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范圍要大許多。但需注意的是:
1、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對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賠償費用和醫(yī)療費用中,除搶救費用以外的其他費用(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xù)治療費、整容費、營養(yǎng)費等)仍應當賠償;
2、《強制保險條例》第22條第1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駕駛人,沒有特指哪一方,所以,應包括投保車輛的駕駛人和交通事故中的另一方機動車駕駛人;
3、保險公司向受害人墊付搶救費用后,即使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責任,但保險公司只能向受害人之外的責任人即致害人追償,而不應由向受害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