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情況是這樣的,我哥前些天喝酒了,之后開車把另一個人撞得不輕,事情有點嚴重,交警事故責任認定我哥為全責,我哥也被檢察院那邊批準逮捕了。我們這邊不服交通事故認定,向上一級部門申請復核,但是今天得到通知對方不予受理是怎么回事呢?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對交通事故認定異議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這個問題。
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
二、不予受理復核申請的情形: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fā)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你所描述的你哥的情況正好屬于上述第(二)點的情況,因為你哥被列為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而被逮捕了,所以,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受理你們的復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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