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是一個新上路的駕駛員,駕駛車輛遇到交通事故在所難免,因此,我想咨詢的是,如何處理交通事故,是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如果不是,那么不允許私了的交通事故有哪些呢?
您好,非常高興能為您解答相關問題。
處理交通事故,有兩種方式,一是讓交管部門來解決,二是雙方自主協(xié)商。
兩種方法各有優(yōu)勢,前者公正,后者便捷。
不過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的。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十三條就規(guī)定了七種情形的事故,應當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警。
這七種情形是: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對交通事故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七)車輛單方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前三項情形當事人不得自行協(xié)商解決,是因為這幾項行為都屬于嚴重違法行為,尤其是(二)、(三)項所列行為對交通安全的潛在危害極大,必須予以嚴厲打擊和懲處。
如果允許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解決,實際上就是放縱行為人的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處理的基本原則背道而馳。
上述第(四)、(五)項情形當事人不得自行協(xié)商解決,這是由相關法律對“私了”適用范圍所決定的。
第(六)、(七)項情形當事人不得自行協(xié)商解決,主要是因為包括許多單方事故在內,車輛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往往造成了國家、集體財產(chǎn)的損失。
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直接撥打我的聯(lián)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