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于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yè)。典型的融資租賃涉及三方關系,內容包括了租賃和融資兩個方面。融資租賃中以融資為目的,租賃為手段。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并租給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并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后,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二.融資租賃中的融資如何分類
(一)直接融資
直接融資是資金供求雙方通過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債權債務關系,沒有金融機構作為中介的融通資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資金的單位與融出資金單位雙方通過直接協(xié)議后進行貨幣資金的轉移。
直接融資的形式有:買賣有價證券,預付定金和賒銷商品,不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貨幣借貸等。直接融資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會游資,直接投資于企業(yè)生產經營之中,從而彌補了間接融資的不足。
(二)間接融資
間接融資是指擁有暫時閑置貨幣資金的單位通過存款的形式,或者購買銀行、信托、保險等金融機構發(fā)行的有價證券,將其暫時閑置的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然后再由這些金融機構以貸款、貼現等形式,或通過購買需要資金的單位發(fā)行的有價證券,把資金提供給這些單位使用,從而實現資金融通的過程。
在間接融資中,實際上從事資金融通的雙方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和有資金需求的單位,只不過實質上這些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于有閑置資金的單位,即資金的供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