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內容
登記內容包括質權人和出質人的基本信息、應收賬款的描述、登記期限。出質人或質權人為單位的,應填寫單位的法定注冊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組織機構代碼或金融機構代碼、工商注冊碼等。出質人或質權人為個人的,應填寫有效身份證件號碼、有效身份證件載明的地址等信息。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約定將主債權金額等項目作為登記內容。
質權人應將填寫完畢的登記內容提交登記公示系統(tǒng)。登記公示系統(tǒng)記錄提交時間并分配登記編號,生成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初始登記證明和修改碼提供給質權人。質權人自行確定登記期限,登記期限以年計算,最長不得超過5年。登記期限界滿,質押登記失效。在登記期限屆滿前90日內,質權人可以申請展期。質權人可以多次展期,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過5年。
二、質押登記內容的變更注銷
(一)登記內容存在遺漏、錯誤等情形或登記內容發(fā)生變化的,質權人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質權人在原質押登記中增加新的應收賬款出質的,新增加的部分視為新的質押登記,登記時間為質權人填寫新的應收賬款并提交登記公示系統(tǒng)的時間。
(二)質權人辦理登記時所填寫的出質人法定注冊名稱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變更的,質權人應當在變更之日起4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未辦理變更登記的,質押登記失效。
(三)質權人辦理展期、變更登記的,應當提交與出質人就展期、變更事項達成的協(xié)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應自該情形產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3、質權人放棄登記載明的應收賬款之上的全部質權;
4、其他導致所登記質權消滅的情形。
(五)出質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登記內容錯誤的,可以要求質權人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質權人不同意變更或注銷的,出質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辦理異議登記。
辦理異議登記的出質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自行注銷異議登記。
質權人憑修改碼辦理展期、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出質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應在異議登記辦理完畢的同時通知質權人。出質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自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不起訴的,征信中心撤銷異議登記。征信中心應按照出質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質權人的要求,根據生效的法院判決或裁定撤銷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或異議登記。
質權人辦理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出質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辦理異議登記后,登記公示系統(tǒng)記錄登記時間、分配登記編號,并生成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或異議登記證明。
以上就是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內容,質押登記內容的變更注銷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咨詢相關的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