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券的基本要素
債券盡管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這些要素是指發(fā)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這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約定,具體包括:
(一)票面價值
債券的面值是指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fā)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后應償還的本金數(shù)額,也是企業(yè)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jù)。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fā)行價格并不一定是一致的,發(fā)行價格大于面值稱為溢價發(fā)行,小于面值稱為折價發(fā)行。
(二)償還期
債券償還期是指企業(yè)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fā)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
(三)付息期
債券的付息期是指企業(yè)發(fā)行債券后的利息支付的時間。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個月支付一次。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有很大影響。到期一次付息的債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單利計算的;而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其利息是按復利計算的。
(四)票面利率
債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債券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是發(fā)行人承諾以后一定時期支付給債券持有人報酬的計算標準。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主要受到銀行利率、發(fā)行者的資信狀況、償還期限和利息計算方法以及當時資金市場上資金供求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五)發(fā)行人名稱
發(fā)行人名稱指明債券的債務主體,為債權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據(jù)。
上述要素是債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在發(fā)行時并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制出來,例如,在很多情況下,債券發(fā)行者是以公告或條例形式向社會公布債券的期限和利率。
二、債券交易程序
(一)投資者委托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托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二)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托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yè)務。
(三)辦理成交后的手續(xù)。成交后,經紀人應于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托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托經紀商。
(四)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xù)。
以上就是在債券的基本要素及交易流程,如果您有相關問題想要深入了解,您可以來電咨詢我們的專業(yè)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