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擔保的優(yōu)勢是什么
從本質上講,反擔保也是擔保,故其同樣具有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實現(xiàn)、維護交易安全的作用。
作為擔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種特殊形態(tài),反擔保的具體作用與意義表現(xiàn)在三個方面:
第一,反擔保是維護擔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將來可能發(fā)生的追償權實現(xiàn)的有效措施。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
第二,反擔保有助于本擔保關系的設立。謹慎的第三人在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尤其是在擔保人與債務并無緊密的利益關系或隸屬關系且對其承擔擔保責任后追償權能否實現(xiàn)懷有疑慮的情況下,往往會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這時,有無反擔保措施,即直接影響到本擔保的設定,若無反擔保,第三人可能因慮及自身利益而拒絕為債務人提供擔?!,F(xiàn)實生活中,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時,幾乎無例外地要求有反擔保,其他擔保人為減免風險而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的情況也日漸增多。
第三,反擔保能夠作為一種調濟手段,根據(jù)情況和需要與本擔保精微地結合,為復雜情況下?lián)jP系的建立提供便宜?,F(xiàn)實生活中,時常會因某種特殊情況或出于特殊的考慮,使得某一擔保的直接設定遇到一些困難或障礙,這時,即可利用反擔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與適當?shù)谋緭O嗦?lián)結,從而化解困難、克服障礙。
例如債務人自己有財產(chǎn)可供抵押、質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盡管這種物的擔保較為可靠,但債權人出于以下某種考慮也可能不愿接受。
二、反擔保需要具備什么
1、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4、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采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辦理登記或移交占有的,應辦理登記或轉交占有手續(xù)。
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適用于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
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并無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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