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個人擁有的技術成果,為實現市場化,我理解有以下幾種方式。不是專業(yè)人員,還請各位拍磚~~~~~
1)將技術成果保密,不泄露給他人,可以請別人資助,自己組成團隊完成生產加工。這種方式需要取得投資方的認可,比如產品性能好。但是,這種方式要求投資方不能干涉您的生產加工過程,一方面投資方不一定接受,另一方面在生產加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有其他人接觸到,泄漏風險極大。
2)將技術成果共享給合作伙伴,內部簽訂保密協議,可以規(guī)定泄漏后如何賠償等。但這種方式下,技術成果實質為幾個合作伙伴共有,一旦某個合作伙伴要離開或者產生矛盾,技術成果如何處理將變得十分復雜,法律上很難界定如何判決。
3)將技術成果轉化為個人的專利,專利作為個人成果的實質性體現,可以有以下方式:
- 專利轉讓(一次性賣給別的人或公司,這個專利就不屬于申請人了,生產的產品利潤也和申請人無關);
- 專利收費(只要用申請人的專利生產產品的廠商,申請人都可以向廠商收取費用,可以是按產品銷售額的百分比、或者每件產品收多少錢、或者是按年收費);
- 專利以技術股份的形式與他人成立股份公司,專利作為申請人的技術股份入股,申請人仍然是專利的唯一所有者,只有申請人才能進行專利的買賣和收費,如果別的公司產品用了申請人的專利,也是侵權行為,可以要求收取費用。在這種形式下,即使未來合伙人離開或公司解散,專利的所有權利仍歸申請人1人所有。
專利的目的就是在最大限度保護所有者的權益的同時,將成果公開,讓更多的企業(yè)能夠快速將成果轉化為產品,造福社會。在專利申請流程中,與專利代理公司是簽訂保密協議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公開前也有保密義務,這些在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條文中有明確規(guī)定,泄密要承擔法律責任。專利審查員和專利代理人本身是不能申請專利的,如果私自泄密給他人,將被吊銷審查員和專利代理資格并永遠不得從事此行業(yè),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發(fā)明專利一般在初審通過后18個月左右公開,公開后,無論申請人的專利最終是否被授權,別人都不能再申請相同的專利了。如果擔心時間太長,也可以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公開的時間會更早。例如,公開后未授權前,有公司生產了申請人專利相關產品,可以就此立即提出侵權聲明,收集證據,要求獲取相應利益,但最終裁定還要等專利授權后。由于發(fā)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一般需要1年半到2年時間(因為發(fā)明專利的創(chuàng)造性和科技價值較高,在初審過后還需要進行嚴格的實質審查過程,建議盡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