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商標被侵權案件日益增多的今天。如何進行商標打假成為企業(yè)罪關注的話題。
【基本案情】涉案第5530775號“福貴年年”商標的注冊人為袁旭培,目前尚在有效期內(nèi)。2011年10月15日,袁旭培將該商標許可給東莞市華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美公司)使用。湖南湘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妹公司)系第4193885號商標的申請人。
華美公司認為湘妹公司產(chǎn)品侵犯了自己享有的商標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一審法院認為:被訴侵權產(chǎn)品上“福貴年年”的使用方式為“湘妹月餅 福貴年年”;其包裝上使用的“福貴年年”字樣,字體及排列方式與華美公司注冊商標并不完全相同;且“福貴年年”中的“?!?、“貴”二字均是漢字中常用的用于祝福、表達美好愿景的文字,“福貴年年”與“富貴年年”等常用詞極為類似,表達的祝福意思也非常直接和簡單,尤其是用在我國傳統(tǒng)佳節(jié)食品月餅之上,相關公眾容易將該文字視為祝福用語而非識別來源的標識,而華美公司未舉證證明其注冊的“福貴年年”商標經(jīng)使用已產(chǎn)生了足夠知名度,使相關公眾在看到該標識時,相對于文字本身的含義,實際上已將“福貴年年”標識與其商品形成更牢固的識別關系。湘妹公司在其月餅商品上及其銷售過程中還使用了其注冊商標及企業(yè)名稱,因此,湘妹公司使用“福貴年年”文字的行為不構成侵權,判決駁回華美公司的訴訟請求。
華美公司提起上訴。
【審判要旨】
本案爭議焦點落在被訴侵權標識的使用是否屬于商標意義的使用。
根據(jù)《商標法實施條例》(2002年制定)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商標的正當使用應當具備的構成要件界定為三條:1、使用只是為了說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2、使用出于善意;3、不是作為自己商品的商標使用。二審法院認為,第一,“福貴年年”是一個祝福詞匯,若使用者為表達商品中所承載的情意,完全可以以正常的商業(yè)慣例予以標注。但湘妹公司卻在該系列月餅外包裝紙袋的中心位置、外包裝紙盒的顯著位置突出標注“福貴年年”字樣;且外包裝紙袋上的“福貴年年”字樣明顯大于同為祝福語的“中秋佳節(jié)人月團圓”,外包裝紙盒上的“福貴年年”字樣明顯大于其自身商標“湘妹”,字體與華美公司的注冊商標相近,排列方式也與華美公司的注冊商標基本相同,都是從上到下垂直排列。該種使用方式已非合理和必要,超出了說明或客觀描述商標的正當使用界限。第二,湘妹公司在月餅上使用了華美公司的三個注冊商標“福貴年年”、“禮月傳情”、“感恩月”。上述注冊商標雖有祝福之意,但并非常見固定搭配;在中秋祝福語眾多,選擇范圍甚廣的情況下,湘妹公司在同種商品上使用同一家公司三個注冊商標,其主觀上難謂善意。第三,湘妹公司作為一家大型食品企業(yè),在生產(chǎn)、銷售產(chǎn)品時應當有合理的注意義務。雖然其在使用“福貴年年”時,一并使用了自身商標“湘妹”,但其在明知自身商標“湘妹”核定使用商品范圍并不包括月餅的情形下,于2013年開始委托他人生產(chǎn)月餅,并在三個系列的月餅商品上使用華美公司三個注冊商標,有攀附他人注冊商標、搭便車之故意。綜上,湘妹公司關于其正當使用的抗辯不成立,涉案商品上“福貴年年”的使用系商標意義的使用。
【專家評議】
在侵犯商標權糾紛案件中,正當使用已成為一種常見的抗辯理由。正確理解商標的正當使用問題,不僅涉及到商標權的合理限制,更重要的是防止侵權人利用正當使用的規(guī)定實施侵權行為。在我國,正當使用抗辯的法律依據(jù)主要是《商標法實施條例》(2002年制定)第四十九條,但該條規(guī)定比較原則,沒有具體的解釋,因此法官只能依據(jù)該條款在具體案件明確認定標準。
商標標識的正當使用的構成要件:(一)合理地使用。即,使用只是為了說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任何權利的行使都有其界限,雖然正當使用是對商標權的一種限制,但正當使用也應限定在一個合理范圍內(nèi),不得以此為由擴大對商標權的對抗。判定使用行為是否合理,不僅僅在于標識本身的描述性,更強調(diào)使用方式的妥當性和必要性。(二)善意地使用。由于主觀因素無法直接獲知,往往需要通過外化的其他證據(jù)予以證明。一方面,可以從使用目的上進行分析。若使用他人注冊商標并不是出于描述產(chǎn)品特征的需要,而是具有攀附注冊商標的商譽或者知名度,以使消費者產(chǎn)生混淆或誤認等不正當競爭意圖的,則應認定為主觀上存在惡意。另一方面,還可以從使用方式來推定分析。若行為人主觀上出于善意,則通常不會突出、多次使用,刻意強調(diào)他人商標的顯著性,也不會使用他人多枚商標,借撞車之名行搭便車之實。(三)描述性使用。指使用人利用標識本身固有的描述性含義描述自己的產(chǎn)品或者服務的質(zhì)量和特征等,而不是用以區(qū)別產(chǎn)品或者服務的來源。首先,被訴侵權標識應當是具有描述性的詞匯。描述性的詞匯大致包括兩類:一類是描述商品或服務的名稱、性質(zhì)、用途、質(zhì)量、主要原料的詞語,另一類是通用詞匯和公共詞匯,例如地名和日常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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