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寫南京大屠殺,直視歷史受人尊敬
根據全景網報道,日本作家村上春樹的新作《刺殺騎士團長》于上月24日發(fā)售,書中明確提到,日本軍隊在南京實施大屠殺。
書中這樣描述南京大屠殺:“日本軍隊通過激烈的戰(zhàn)斗占領了南京市,在那里殺了很多人,有的是在戰(zhàn)斗中被殺的,有的是在戰(zhàn)斗結束后被殺的。日本沒有管理俘虜的能力,大部分投降的士兵,還有市民都被殺害了。究竟殺了多少人?關于細節(jié),歷史學者也有不同觀點,但是大量市民被卷入戰(zhàn)斗并被殺是不可抹殺的事實。有說死者數是40萬的,也有說是10萬的。可是40萬和10萬的區(qū)別何在?”有網友評論:“他沒有寫這些東西,我承認他是優(yōu)秀的作家。他寫出了這些東西,我承認他是偉大的作家。”
盡管網絡右翼叫囂猖獗,但卻沒有影響村上作品的銷量。日本銷售量調查公司“ORICON”公布的數據顯示,這本書上市前3天就賣了47.8萬冊,位列綜合銷售排行榜第一。
所謂: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對于村上的作品,我們需要了解的,不只那深入骨髓的文藝氣質和傲人的文筆,更是對歷史的正視,對現實的反思,對正義的堅持。
著作權的那些權利可以轉讓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其中作為人身的權利是不可以轉讓的,可以轉讓的是屬于財產性質的權利。
著作權法第十條規(guī)定了十七種權利,其中5-17項屬于財產權,可以全部或部分轉讓;1-4項屬于人身權,不可轉讓。它們是:
(一)發(fā)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可以轉讓的屬于財產性質的權利是:
1、復制權2、發(fā)行權3、出租權4、展覽權5、表演權、6放映權7、廣播權8、信息網絡傳播權9、攝制權10、改編權11、翻譯權、12、匯編權13、其他
另外,著作權的轉讓方式有如下幾種:
1、有償與無償:著作權的轉讓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前者如通過買賣或者互易等方式,后者如通過贈與或者遺贈等方式。
2、分別轉讓與分地域轉讓:著作權中的各種財產權并不是必須全部轉讓給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著作權人可以對轉讓的權利內容進行多種選擇。著作權人可以將其享有的出版權、翻譯權分別轉讓給出版社、翻譯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權人還可以把不同藝術形式的改編權轉讓給不同的改編人。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到您。如果您有相關法律困擾,請及時咨詢專業(yè)技術開發(fā)領域律師,以更好的維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