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傷殘鑒定怎么申請
1、先到(市)縣、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并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yè)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鑒定。
2、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guī)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1)醫(y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yī)療終結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2)醫(yī)療終結后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3)申請舊傷復發(fā)鑒定的,應當在病情發(fā)生后治療終結前提出。
3、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致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鑒定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4、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5、被鑒定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鑒定人應已滿最短工傷醫(y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wěn)定;
6、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被鑒定人應已滿最長工傷醫(y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wěn)定。
7、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鑒定。根據工傷鑒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
二、工傷傷殘待遇標準是怎樣的
1、工傷傷殘等級共分十級,1-4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這種就應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8-24月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社保支付);并按月支付傷殘津貼(75% - 90%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社保支付),直到退休。
2、5-6 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4-16月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社保支付);單位無法安排工作的,有兩種解決辦法:一是按月支付傷殘津貼(60%-70%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單位支付),直到退休;二是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具體標準見省市規(guī)定。
3、7-10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12月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社保支付);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具體標準見省市規(guī)定。
如果是因工死亡的,將享受待遇:喪葬補助金(6月上年月社平工資,社保支付);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48-60月上年月社平工資,社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