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簽訂可以有效的減少和降低勞動糾紛的發(fā)生,即使發(fā)生也可以依據(jù)勞動合同來解決,可是如果公司不給簽勞動合同怎么辦,勞動合同的內容又該約定哪些內容來保護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這樣的問題不妨看看下文,您會一目了然。
一、公司不給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1、用人單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此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然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jīng)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1、合同期限、試用期限;
2、企業(yè)的生產(chǎn)或工作條件。包括對勞動者的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安全生產(chǎn)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勞動防護用品、工作必須的勞動工具、工作環(huán)境等;
3、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包括勞動者在合同期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養(yǎng)者、工傷、醫(yī)療等保險待遇等;
4、用工單位的名稱(全稱)、所有制性質、法人資格、注冊證件號碼;勞動者的姓名、勞動手冊及身份證號碼;
5、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應遵守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勞動紀律。包括考勤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文明生產(chǎn)制度、廠規(guī)廠紀,以及獎勵懲處辦法等;
6、勞動者在生產(chǎn)或工作上應該達到的數(shù)量指標、質量指標或者應當完成的生產(chǎn)、工作任務;
7、勞動者的工種、職務或職稱;
8、變更、解除、續(xù)訂勞動合同的條件和手續(xù);
9、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及承擔責任的方式;
10、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書上蓋法人公章或勞動合同專用章;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簽名蓋章;勞動者本人簽名蓋章;勞動合同鑒證機關的鑒證意見及蓋章;
11、雙方當事人認為需要在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如住房、幼兒入托、子女入學等;
12、勞動合同生效的時間。
勞動合同確立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關系,更明確了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可是如果單位不給簽訂勞動合同該怎么辦,還如何來保護勞動者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在勞動者自己的爭取下單位又給簽訂勞動合同,其又該包括哪些內容,這些問題最好咨詢下專業(yè)的律師,畢竟單位處于優(yōu)勢地位,而勞動者對單位的信息卻知之甚少。當然,也可以請律師幫忙審查下已經(jīng)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不合理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