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計算加班費
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資;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沒有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資;法定節(jié)假日安排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資。這里應當注意的是如何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準?具體計算公式是:用月工資總額除以月工作天數或小時數可得出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作為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
月工資總額同樣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是由6個部分組成: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而不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基本工資。還有一點,月工作天數和小時數應當按照根據勞社部發(fā)(2000)8文的規(guī)定計算,分別是20.92天和167.4小時。注意到以上兩點,在計算加班工資時就不會少算或漏算了。
二、追索加班費應注意什么
1、加班應按規(guī)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如果是綜合計算工時的勞動者,在一個計算周期內超過標準工時的工作小時數的,同樣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其中法定節(jié)假日的工作應當支付三薪。
2、勞動者在進行加班費追索時,如果企業(yè)還存在克扣、拖欠加班工資的情形,勞動者同樣可要求額外支付25%的工資賠償金。為了避免訴訟請求不當,勞動者也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費的特殊情況:勞動者自愿加班的、計件工資沒有完成工作量的、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種的(主要指企業(yè)高層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