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誰能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人是指以自己名義,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從而引起仲裁程序發(fā)生的人。
被申請人是指因申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其侵害申請人合法權益或者發(fā)生爭議而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通知應訴的人。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與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勞務派遣的,包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
2、申請人的爭議必須是勞動爭議。
申請人主體資格應當以是否存在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為依據(jù)。
3、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必須是屬于《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二條規(guī)定的勞動爭議仲裁的受案范圍。
4、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仲裁請求及事實依據(jù)。
5、申請仲裁必須在時效內(nèi)提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除外。
二、勞動仲裁要經(jīng)過哪些程序?
勞動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
申請。首先申訴人應在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nèi),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提出申請。當事人按仲裁委員會提供的《申訴書》填寫一式二份,附勞動合同、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的證據(jù)材料;申訴人系用人單位的,應附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復印件的應帶原件核對。
受理。自當事人提交符合填寫要求的申訴書之日起7日內(nèi),仲裁委員會將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決定,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nèi)通知當事人。
委托。當事人可以委托不超過二名的律師或其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
舉證。勞動爭議案件一般由申訴人提供證據(jù);因用人單位應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fā)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責提供證據(jù)。
審理。雙方當事人應按仲裁庭指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參加庭審活動。申訴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訴處理;被訴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進行缺席審理并作出缺席裁決。
調(diào)解。仲裁員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先行調(diào)解,當事人雙方達成協(xié)議的,仲裁庭根據(jù)協(xié)議內(nèi)容制作調(diào)解書,調(diào)解書在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裁決。調(diào)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diào)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nèi),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結(jié)案。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一般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內(nèi)結(jié)案;如案情比較復雜的,經(jīng)批準最多可延長30天。
對于“誰能申請勞動仲裁”以及“勞動仲裁要經(jīng)過哪些程序”等問題,上文中都有十分詳細的介紹。在用人單位存在非法辭退勞動者、拖欠或者克扣勞動者工資、拒付加班費或者工傷賠償?shù)惹闆r時,權益受到損害的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來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如果決定申請勞動仲裁,就要為勞動仲裁做好準備,收集齊全相關的勞動證據(jù),以增加在勞動仲裁中勝訴的可能性。在此過程中,如果您有遇到困難,建議您咨詢勞動爭議方面的專家律師尋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