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勞動關系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同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在現實工作中,某些用人單位往往從自己的角度出發(fā),為了所謂的方便或其他目的故意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最近,在某些地區(qū)進行的勞動執(zhí)法檢查中發(fā)現,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違法現象,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钡谑畻l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p>
二、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均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準確可靠、有據可查,一旦發(fā)生爭議時,便于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另外,書面勞動合同能夠加強合同當事人的責任感,促使合同所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能夠全面履行。與書面形式相對應的口頭形式由于沒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據,隨意性大,容易發(fā)生糾紛,且難以舉證,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也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勞動者應了解“建立勞動關系要簽訂勞動合同嗎”以及“如何簽訂勞動合同”,在與 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注意為自己爭取權益。勞動合同可以對勞動內容和法律未盡事宜作出詳細、具體的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請律師協(xié)助簽訂勞動合同。